晉升辦法
職級 | 任原職 期間 |
FYB業績標準 | 全轄總人力 (含本人) |
應備證照 (完成登錄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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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動 人力 |
管理職 主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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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職 | ||||||
行銷主任 | AS | - | 自原位階起個人累計30萬 | - | - | 壽險/產險二擇一 |
行銷襄理 | SAS | - | 自原位階起個人累計30萬 | |||
行銷經理 | SM | - | 自原位階起個人累計60萬 | |||
首席行銷經理 | CSM | - |
晉升前一年個人累計100萬 或自登錄日起個人累計200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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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總監 | SSM | - |
晉升前一年個人累計100萬 或自登錄日起個人累計250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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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銷協理 | SVP | - |
晉升前一年個人累計150萬 或自登錄日起個人累計300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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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職 | ||||||
業務經理 | UM | 一年 | 晉升前一年全轄累計80萬 | 2 | - |
壽險及產險 且投資型/外幣二擇一 |
業務處經理 | DM | 晉升前一年全轄累計150萬 | 3 | - | ||
業務總監 | SDM | 晉升前一年全轄累計200萬 | 5 | - | ||
業務協理 | AVP | 晉升前一年全轄累計300萬 | 8 | 2 | ||
據點負責人 | ||||||
業務副總 | VP | 一年 | 晉升前一年全轄累計600萬 | 20 | 5 |
壽險及產險 且投資型/外幣二擇一 |
執行副總 | CVP | 一年 | 晉升前一年全轄累計1800萬且分出一個營運中心 | 40 | 12 |
晉升辦法補充說明
- 實動人力定義:申請晉升前半年完成FYB 5萬以上者。
- 應備證照:須於提出晉升前完成該項證照登錄事宜。
- 平階增員:被增員者全轄之業績亦計入增員者全轄組織,計算將來之晉升。
- 低階增員高階:增員者自追平被增員者職級當月起,增員者全轄之業績及人力計入晉升計算。
- 行銷經理SM轉任業務經理UM:當SM 轄1名實動人力時(不含本人),可提出申請,次月轉任UM。
- 首席行銷經理CSM轉任業務處經理DM:當CSM轄2名實動人力時(不含本人),可提出申請,次月轉任DM。
- 行銷總監SSM轉任業務總監SDM:當SSM轄2名實動人力時(不含本人),可提出申請,次月轉任SDM
- 行銷協理SVP轉任業務協理AVP:當SVP轄5名實動人力時(不含本人),可提出申請,次月轉任AVP。
- 業務處經理及業務總監皆可晉升業務協理。
- 全轄組織業績定義:該員及其轄下之所有業務人員(含平階及其轄下)。
- 以晉升前一年標準計算晉升業績者,皆以任原職起計算。
- 如申請晉升時業績已逾該階晉升標準,超過之業績可併入次階晉升計算,並於次月提出申請。
- 增員推薦予同營運中心非自己直屬主管之人力與業績,不得計入晉升計算。
- 管理職主管若「自行選擇」以行銷職晉升辦法晉升行銷職階,日後僅得以管理職晉升標準晉升高一階管理職主管,不得以平轉辦法轉任同階管理職。